關于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最新,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3、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7、 7.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標簽: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與本網站立場無關。財經信息僅供讀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