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值稅起征點歷次調整,增值稅起征點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對納稅人開始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數額。
2、納稅人(僅限于個人)銷售額未達到財政部規(guī)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
3、起征點的幅度如下:(1)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600元至2000元;(2)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200元至800元;(3)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50元至80元。
4、省級國家稅務局應在上述規(guī)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qū)適用的起征點,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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