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關于自產(chǎn)產(chǎn)品用于職工福利視同銷售的賬務處理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第
關于自產(chǎn)產(chǎn)品用于職工福利視同銷售的賬務處理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第四條 單位或個體經(jīng)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
2、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chǎn)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五)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jīng)營者; (六)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七)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八)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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