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dǎo)讀 省轄市(省管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二級地方行政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轄市指省。自治區(qū)政府直接接管的市。省轄市1982年及其以前對之
省轄市(省管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二級地方行政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轄市指省。自治區(qū)政府直接接管的市。省轄市1982年及其以前對之后被稱為 "地級市"的稱呼。1983年開始推行的 地級行政區(qū)改革 省轄市 全部改為 地級市 與省轄市對應(yīng)的有 地轄市(或 地管市)-即直屬地區(qū)管轄的 市 地轄市自1983年 開始改稱 縣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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