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補充責任什么意思,補充責任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所謂補充賠償責任,是指多個行為人基于各自不同的發(fā)生原因而產生數(shù)個責任,造成直接損害的直接責任人按照第一順序承擔全部責任,承擔補充責任的責任人在第一順序的責任人無力賠償、賠償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況下,在能夠防止或減少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且可以向第一順序的直接責任人請求追償?shù)那謾嘭熑涡螒B(tài)。
2、補充賠償責任由法律明確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
3、 2、補充賠償責任是兩種責任的競合狀態(tài)。
4、即基于直接侵權行為的直接賠償責任和基于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的補充賠償責任的競合。
5、 3、補充賠償責任有一定的范圍限制。
6、如《人損解釋》第六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是在“能夠防止或制止損害的范圍內”,第七條規(guī)定學校等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是在“未盡職責范圍內”。
7、 4、補充賠償責任是一種非終局責任。
8、所謂非終局責任,是指責任人承擔的補充賠償責任只是一種暫時性責任或形式性責任,行為人承擔責任后可以依法向直接責任人行使追償權而進行救濟,最終承擔責任的是直接責任人。
9、 補充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行為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條件,也就是說行為人在何種條件下需要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補充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為四個,即:第三人侵權直接導致?lián)p害事實的發(fā)生;2、行為人未盡合理安全保障義務;3、損害事實與行為人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存在因果關系;4、權利人向第三人(直接侵權人)求償受阻。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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