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核電企業(yè)承擔上繳的場外核應急專項收入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專項收入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專項收入)”會計科目進行計提和繳納。
2、專項收入應區(qū)別于專項資金,兩者本質不同,會計處理方法也不同。
3、專項收入,是指根據(jù)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和納入預算管理、有專門用途的收入。
4、主要包括排污費收入、水資源費收入、教育費附加收入、礦產資源補償費收入、探測權采礦權使用費及價款收入、國家留成油銷售后上繳收入等。
5、為了環(huán)境保護和經濟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 廣辟財源, 增加收入, 并適當集中資金進行重點建設, 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xié)調、可持續(xù)的發(fā)展, 80 年代以后先后開征了排污費、國家能源效能重點建設基金、國家預算調節(jié)基金、教育費附加等項??钍杖?。
6、1985 年起國家預算收支稅目單設“??钍杖腩悺焙汀皩m検杖腩悺?。
7、根據(jù)《財政投資項目評審操作規(guī)程》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財政專項收入項目評審的內容主要包括:(一)審查專項資金收入的征繳管理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章制度;(二)審查專項資金收入管理部門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三)對應繳庫的專項資金收入,審查應繳費(稅)單位是否及時、足額繳納費(稅),征管機關是否應征盡征,是否存在擠占、截留、坐支、挪用財政收入的問題;(四)專項資金收入安排、使用效益評價;(五)要求評審的其他內容。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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