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九十五條論綱發(fā)表的意義,九十五條論綱引發(fā)了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實際在寫就論綱的當時,馬丁·路德剛經(jīng)歷完痛苦的信仰掙扎,馬丁·路德公布這些陳述的本意如其引言中所述, 僅僅只是作為學術(shù)辯論的出發(fā)點,正即所謂“論綱”(disputatio pro declaratione),而非政治綱領(lǐng)﹐為的是改良羅馬教會而非進行對抗式的改革。
2、毫無疑問,其對羅馬教會權(quán)威的公然挑釁的宣言性效果并不合其馬丁·路德本人的意愿。
3、他說:“我只點了一把火,但是所用的是真理的語言。
4、” 由于他的主張符合當時對羅馬教會普遍不滿的市民階級和新興貴族的利益,路德派(信義宗)很快由德意志各邦傳播到了歐洲各地。
5、這九十五條中,其大部分用語作為論綱直接引用了阿爾布雷希特·馮·勃蘭登堡和贖罪券教士的宣講。
6、其中第42-52條表達路德主要的觀點,最末尾的四條為其抗議的動機。
7、表面看來它反對買賣贖罪券,批判靠善功得救的觀念。
8、從積極正面來看,它宣揚悔罪得救,真誠的悔改、撕裂心腸的悔改、悔改相信耶穌在十字架受死、流血,從而使人的罪得赦免、得拯救。
9、(見論綱第1-4條)。
10、這就是施洗約翰所傳的福音:“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11、”(太3.2)也正是耶穌所傳的福音:“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12、”(太4.17)。
13、Thesentür第三十二條詛咒“那些因購買贖罪券而確信自己得救的人,將同他們的教唆者一起受到永罰。
14、”第三十六條指出﹕“真誠悔過的基督徒,就是不購買贖罪券,也能夠獲得全面免除罪罰的權(quán)利 。
15、 ”第三十九條解釋了贖罪券教士宣講背后的虛假本質(zhì):“最博學的神學家也很難自圓其說,如果他同時向信眾鼓吹贖罪券的特效,又宣揚真誠悔罪的必要性。
16、”第八十六條則終于將鋒芒直指教宗:“教宗是當今的富中之富,他的錢比古時最大的富豪克拉蘇還多,那他為什么要花費可憐的信徒們的錢,而不掏自己的腰包來建造圣彼得大教堂呢?”第八十九條 而且“既然說教宗發(fā)售贖罪券是為了拯救靈魂,而不是為了金錢,那么,他又為何廢止了從前允諾的具有同等效力的赦免和寬宥?”。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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