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務員紀律處分條例2020年,公務員紀律處分條例這個問題很多朋友還不知道,今天小六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第五十五條 公務員因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公務員法》給予處分;違紀行為情節(jié)輕微,經批評教育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
2、 第五十六條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3、 解 讀 處分,是公務員違反紀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是一種懲戒形式。
4、對公務員處分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
5、一是公務員要有違法或者違反紀律的行為,二是公務員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承擔紀律責任,且不存在免予處分的情形。
6、 1957年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guī)定確立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八種紀律處分的種類。
7、 1993年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guī)定了警告,記過,記大過,階級,撤職,開除六種處分種類。
8、公務員法沿用了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
9、 警告。
10、是一種警戒性質的紀律制裁方式,也是最輕微的一種制裁方式,是指公務員的行為構成了違紀,應當及時糾正和警示。
11、警告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
12、處分期限為六個月。
13、 記過。
14、記大過。
15、也是警戒性的紀律制裁方式,但在程度上較之警告要嚴厲。
16、記過,記大過是書面的。
17、記過的處分期限為十二個月,記大過的處分期限為十八個月。
18、 降級。
19、是指也降低公務員級別的紀律制裁方式,使受處分者的待遇直接受到損失。
20、處分期限為二十四個月。
21、 撤職。
22、是指撤銷公務員所擔任的職務的紀律制裁方式。
23、受撤職處分的,應當降低級別。
24、處分期限為二十四個月。
25、 開除。
26、是解除被處分公務員與機關的人事關系的紀律制裁方式,也是最為嚴厲的制裁方式。
27、被開除后,被處分人不再具有公務員的身份。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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